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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95后创业者第3次成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发布时间:2024-03-28 15:33:53

  1. 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 大学生创业资金怎么申请
  3. 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一、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我想问问武汉创业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1、年龄在18到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有效身份证明;

2、在武汉市有合法的居住场所与经营场所,并出具合法证明;

3、创业前,需要有一部分自有资金;

4、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时,需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不少于6个月;

5、个人资信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及债务记录;

6、提供一定的担保,如房产抵押、存单质押及第三方担保等。

二、大学生创业资金怎么申请

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

一、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二、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

三、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四、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五、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六、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扩展资料】

一、申请条件:

1.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三、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大学生创业扶持的主要内容:

一、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资金扶持。综合考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无偿提供2万元至15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二、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对符合条件大学生初次创业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2016年大学生创业政策2016年大学生创业政策。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三、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

(一)失业人员贷款受理。   1、 个人贷款 申请人持《工商 营业执照 》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 租赁协议 复印件、 贷款申请 书、创业计划书、有效担保等材料;   合伙贷款召集人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合伙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身份证、户口簿、“ 合伙协议书 ”、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贷款申请书、还款责任 承诺书 、有效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 南京 市创业小额 担保贷款 申请审核表》,指导填写。   2、初审。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在社区的配合下,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给予初审意见,将贷款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完成初审工作后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   3、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4、贴息。贷款人还本付息后,持还款计划表、存折复印件或还款凭证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核对贴息金额和贴息比例后,指导填写《贴息申请表》,按季度汇总贴息名单,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贷款人。   (二)青年 大学生贷款 受理。   1、个人贷款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大创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在校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有效担保等材料。合伙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召集人持《大创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合伙成员的《大创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在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合伙协议书”、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贷款申请书、还款责任承诺书、有效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工商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指导填写。   2、初审。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给予初审意见,将贷款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完成初审工作后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   3、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4、贴息。贷款人还本付息后,持还款计划表、存折复印件或还款凭证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核对贴息金额和贴息比例后,指导填写《贴息申请表》,按季度汇总贴息名单,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贷款人。 以上是创业担保贷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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